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泡书吧小说网 > 历史军事 > 天下枭雄 > 第二十三章 都市买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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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郑府家中回来后,杨玄感批没有问杨示庆具体情况,他从妻子那里已得到消息,郑府已婉拒了这门婚事,这让杨玄感着实有些恼火,这可是父亲的意思,郑家却不领情,尽管妻乎没有明说,杨玄感也隐隐猜到郑家嫌弃是元庆庶出,重视嫡庶血缘,是郑家的一贯传统。

既然郑家不答应,杨玄感也不再给元庆提这件事,不过这两天启民可汗、契丹、高句丽、新罗等国特使陆续进京贺新皇登基,他是鸿胪寺卿,负责接待安排,格外忙碌,没有时间和元庆细谈。

一早,杨元庆便离开杨府,前往都会市,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,朝廷遍请在京五品以上官员,他也收到了一份请柬,这样,他就不用和晋王一同前往。

杨元庆的独立『性』极强,他既不愿意别人说他是杨素之孙,也不愿意身上打上晋王的烙印,晋王杨昭虽对他笼络有加,但他始终和杨昭保持着一定的距离。

这次乐平公主寿宴虽然是杨昭提出要他参加”但杨元庆既然答应前去,他便想以独立的身份参加寿宴,而不想成为杨昭的侍从官之类。

既然要以独立身份参加乐平公主寿宴,那他就必须出一份寿礼,虽然杨元庆从边塞带回来几件草原特产,但那是准备给婶娘和妞妞,考虑再三,他还是决定去都会市买一份礼物。

杨元庆依然穿着他的蓝衣布袍,腰束革带,革带上空空『荡』『荡』,他虽然得赐紫金鱼袋,却不肯挂在革带上以显荣耀,骑马而行,不多时便来到了都会市。

都会市和利人市相比,所卖货物档次更高,价格也昂贵,一般是供应名门大户和公卿权贵所以店铺并不多,只有利人市的一半,也以各和行来分类。

杨元庆轻车熟路,直接到了珠宝行找到百宝斋珠宝店,他和这家店铺很熟,当年他打到的第一只金钱豹,便是卖给百宝斋吴掌柜,后来他又陆续猎到金钱豹和云豹,也都是百宝斋给他找买家,一到门口,伙计便认出了他。

“哟!这不是杨哥儿吗?好多年没来都长得这么高了。”

杨元庆翻身下马开玩笑道:‘…宝儿你怎么还是伙计?吴应礼怎么也不提升提升你,他在吗?”

伙计宝儿挠挠头,小声对元庆道:“那个刻皮鬼你是知道的,他只营自己。”

“呵呵!这是他的一贯为人,他在吗?”

“在的,有客人在卖珠宝,杨哥儿,你这是”

伙计见杨元庆没有拿猎物便不知他的来意了,杨元庆笑了笑道:‘…我来买两件珠宝,要上好珠宝这里收拂菻国金币吗?”

拂菻国也就是东罗马帝国,粟特商人往来于丝绸之路,也把东罗马帝国的金币带到中原,由于东罗马帝国金币含金量很高,在隋朝很受欢迎,虽然不是隋朝法定货币,但很多大商家都收,一枚金币能抵十吊钱。

“拂菻国金币可以用,小哥哪里弄来的?”

“我和粟特商人换的。”

杨元庆跟伙计走进店铺,店铺客堂不大,没有什么橱窗之类,墙上也没有挂什么大众首饰,这里的珠宝都是价格昂贵,一般不会轻易取出,基本上都是伙计和客人一对一介绍。

他们走进内堂,内堂里摆了五六张坐榻,这里才是交易处,或许是时间稍早的缘故,内堂里没有什么人,只有大掌柜吴应礼在接待一名卖珠宝的客人。

吴应礼是杨元庆的老朋友了,杨元庆所猎的第一只金钱豹便是卖给此人,吴应礼在东市有个绰号,叫吴剥皮,盘刻上家极狠,怎么还会有人卖珠宝给他?

杨元庆不由向卖珠宝之人望去,这是年轻男子,二十四五岁的样子,身材中等,相貌斯文清秀,穿一件灰衣布袍,头戴平巾,衣服和平巾都显得有点破旧了,看得出这个很寒酸,他身边带着一名约六七岁的小娘,年纪虽小,却长得俏丽可爱,一双幽静明亮的大眼睛,乖巧可爱的鼻子,鲜红的嘴唇,她非常文静,乖乖地坐在一旁,应该是男子女儿,和她父亲一样,她也穿着粗麻布裙,但干净整洁,让人心生喜欢。

杨元庆刚坐下,便听吴应礼那职业『性』的盘剥之刀举了起来“…这位公子,你这祖母绿是哪里得来?若被官府知道,恐怕你会吃官司的。”

“这是我的祖传之物,和官府何干?你要买就买,不买,我换别家去。”

这男子颇为硬气,让吴应礼的盘刻之刀劈了个空,吴应礼干笑两声”又道:“你这祖母绿是不错,但你要价太高,我最多给七百吊钱,你卖不卖?”

“这位掌柜,你也太狠了吧!这对手镯至少值两千吊,我要一千吊已经是折一半价,你还要再压价,不行,最少一千吊……”

杨元庆探头看了看,只见桌上摆着一对用祖母绿雕成的手镯,材质碧绿晶莹,有种火一般细润之『色』,毫无一丝杂质,式样古朴,一看便是极为名贵之物,卖一千吊确实不贵。

吴应礼却摇摇头,“你这玉镯虽然不错,但一般人还真不敢买,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,所以我最高只能出七百吊,若你不卖,我就还给你。”

男子的脸微微一红,似乎吴应礼的话戳中了他的要害,他不想卖得太贱,可是他又急需用钱,让他着实有点难以决定。

吴应礼眼光毒辣,已经看出对方动心了,便又鼓动他,“怎么样,答应了,我马上把钱给你”而且是给你黄金,现在一般店里还付不出黄金。”。

男子心一横,正要答应,杨元庆却在一旁笑道:“一千吊,我买了。”

吴应礼仿佛一脚踩空,险些滑角在地,他一扭头,满脸愤恨之『色』,这是他的店,谁敢在他的店里抢他的生意,对他却一下认出杨元庆,愣住了。

“杨哥儿,是你?”

杨元庆慢慢走上前,笑眯眯地拍了拍他的肩膀“…老吴啊!做人要有点底线,你若下手太狠,当心把自己的皮给剥了……”

吴应礼当年就知道杨元庆武艺高强,现在长这么高了,更不会简单,若打起来,自己店中几个护卫根本不是对手,自己会吃大亏,这对祖母绿玉镯名贵异常,京中权贵会人人争着要,他至少能卖六七千吊钱,这笔大买卖,他可不想让给杨元庆,

“这个,…………好吧!既然杨哥儿说情,那就这样定了,一千吊,我们成交……”

不料那男子却摇摇头,从桌上拾起玉镯,“我不卖给你,我卖给这位公子。”

他对杨元庆道:“一千吊,我们成交。”

吴应礼急了“…这样吧!我出一千五百吊,你卖给我。”

杨元庆身上只剩下一百枚罗马金币,他双手一摊,无可奈何道:‘…我一共只有一千吊,一千五百吊我拿不出。”

吴应礼大喜,“那就我买下了,一千五百吊,我马上给你现钱。”

年轻男子轻蔑瞥了一眼吴应礼,不耻他的人品,他把玉镯递给了杨元庆,“只要一千吊,我卖给你。”

吴应礼嘴张得老大,半天也合不拢,眼中的懊悔流『露』无遗,为了三百吊钱,他竟丢了一笔净利几千吊的大买卖,他真是把自己的皮给刻了。

玉镯进杨元庆手中,他立刻感到一和温润之感,果然名贵异常,他取出一只钱袋,递给年轻人,笑道:“这里面是一百枚拂棘国金币”去柜坊可以换一千吊钱,公子请看一看……”

年轻公子打开袋子看了一眼,便塞进自己怀中,杨元庆笑道:“公子不数一数吗?”

“不用,多一枚少一枚其实无所谓,多谢杨公子。”

年轻人向杨元庆一拱手,便牵住女儿手道:‘…月仙,我们走。”

杨牙多跟他走到大街上,在他身后拱手笑道:“公子贵姓?”

年轻人犹豫一下,但手中牵的女儿却抢先说道:‘…我爹爹免贵姓萧”我叫萧月仙,多谢大哥哥。”

“原来是萧公子!。”

杨元庆笑着向他行一礼,“以后有缘,我们再见。”

“好!有缘再见。”

年轻人牵着女儿快步向都会市大门方向走去,渐渐地便消失在人群之中。

“此人不错!。”

杨元庆心中暗暗称赞,他又从怀中『摸』出这对祖母绿手镯,越看感觉越好,带上手臂会感到一和温暖,本来他是要买寿礼给乐平公主‘这一刻他改变了主意,这对手镯他决定给自己婶娘,婶娘手臂疼痛,这对镯子对她最好。

至于乐平公主那边,反正他也给过她人情,身上还有几吊钱,就买两匹绸缎给她做寿礼。

这时,吴应礼在店里喊:“杨哥儿,别怪我没提醒你,这镯子不是一般人能用,里面刻有一行字,你自己看看吧!”

杨元庆又仔细看了看镯子内面,确实刻了一行小字”萧粱皇室宫藏。”杨元庆微微一怔,原来这是粱朝皇宫之物,那这个姓萧的年轻人,难道也是粱朝贵族?

杨元庆随后又在都会市买了两匹绸缎,伙计替他包裹好,他又写了张名帖,命伙计替他直接送去乐平么主府。

想到明天便是乐平公主寿辰,他的衣服要么是边塞军服,要么是一身蓝衣布袍,显得有点寒酸,不说需要穿得多华丽,至少要买一身过得去的行头,他转身便向沽衣店而去,可走了几步,他似乎想起什么,一『摸』怀中,脸上渐渐出现了一抹苦涩的笑意,他才发现,此时他身上竟已是分文皆无。